在东北某工业小镇,45岁的厂主刘伟经营着一家小型金属加工厂,专为机械制造精密零件。2023年夏,他与一家名为“锦城设备”的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20万元的加工承揽合同,加工1万个定制齿轮零件。刘伟视此为扩张生意的良机,却未料到,这份合同不仅未能带来预期收益,反而因未付货款导致工厂停摆,将他拖入了一场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法律泥沼。
故事的开端:签约与希望
锦城设备的业务代表孙先生是在一次贸易展会上找到刘伟的。他拿出了精美的宣传册和详细的项目计划,承诺订单能让刘伟的工厂名利双收。合同约定,刘伟的工厂需在四个月内生产1万个齿轮,锦城支付30%预付款(36万元),交货时付50%(60万元),验收后付剩余20%(24万元)。合同还注明,若锦城逾期付款,需按未付金额的0.2%每日支付违约金。刘伟被合同的严谨条款和锦城的专业形象打动,签字后收到预付款,信心满满。
有了预付款,刘伟升级了设备,雇了额外工人,采购了高规格钢材。工厂昼夜运转,只为赶上交货期限。2023年11月,齿轮如期完工,精心打包后运往锦城指定仓库。刘伟提交了交货单,期待60万元的中期款。然而,孙先生打来电话,称因“内部审计”需延迟付款,请求宽限一个月。刘伟虽感不安,但碍于对方保证,只好同意。
危机降临:拖欠与停工
一个月后,60万元仍未到账,孙先生的电话开始无人接听。刘伟联系锦城的办公电话,对方推说“负责人出差”,让他再等等。此时,工厂的工人催讨工资,材料商的账单也堆积如山。刘伟借了30万元高利贷,才勉强维持运营。他派人前往锦城仓库检查,发现齿轮已被转运,签收人却不是锦城员工。
刘伟意识到问题严重,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,以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为由,要求锦城支付欠款60万元、验收款24万元及违约金15万元(按合同计算),总计99万元。他提交了合同、交货单、物流记录及与孙先生的微信对话,证明自己按约履约。律师援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770条,强调承揽人完成工作后,定作人应支付报酬,锦城无故拖欠构成违约。
法庭交锋:履约与推责
庭审中,锦城辩称,齿轮存在“精度偏差”,未通过质量检验,故有权暂缓付款。他们提交了一份检测报告,称部分齿轮不符规格。刘伟的律师当即反驳,锦城在交货后未在合同约定的7天检验期内提出异议,视为验收合格。他还出示了物流单据和仓库照片,证明齿轮完好交付,所谓“质量问题”纯属托词。
法院调取了锦城的财务记录,发现其在收货后迅速将资金转出,账户几近清空。微信记录显示,孙先生曾承诺“款项下周到账”,却未提及质量问题。法官依据《民法典》第779条,认定锦城未按约支付报酬,构成根本违约,质量抗辩缺乏依据。2024年5月,法院判决锦城支付刘伟欠款84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,总计94万元。
结局与代价
判决虽下,刘伟却未能挽回损失。锦城账户早已空空,公司申请破产清算,执行阶段仅追回5万元。刘伟的高利贷利息越滚越高,工厂因资金断裂停摆,他卖掉老家的房子才勉强还债。“我以为大单能救厂,没想到把自己搭进去。”他说。而孙先生和锦城的负责人早已不知所踪。
这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揭露了中小工厂在接单时的脆弱性。合同看似保障,却难敌对方的恶意拖欠。法律为刘伟正名,但执行的困境让他一无所有。在加工行业,订单不仅是生意的希望,更是风险的放大镜。刘伟的故事提醒每一个厂主:签约前的资质核查,或许能挡住未知的深渊。